2026 年 5 月,欧洲法院(CJEU)批准了欧洲自由软件基金会(FSFE)介入苹果诉欧盟委员会案(T-359/25)的请求。这是 FSFE 第二次在《数字市场法》(DMA)相关诉讼中针对苹果发起干预,核心争议聚焦于 DMA 第 6 (7) 条所规定的互操作性义务。对于依赖 App Store 分发的开源软件开发者而言,此案的结果将直接决定技术接入的边界与合规成本。
案件背景与核心争议
本案源于苹果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对欧盟委员会提起的一项诉讼。苹果试图通过六项法律抗辩,挑战委员会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作出的一项决定 —— 该决定详细规定了苹果必须遵循的程序,以确保其 iOS 和 iPadOS 系统向第三方开发者提供软硬件互操作性。
DMA 第 6 (7) 条要求被认定为 "守门人"(gatekeeper)的平台运营商,应允许第三方应用与平台的核心功能实现互操作。欧盟委员会的决定进一步细化了这一义务,涵盖透明度要求、开发者获取技术信息的渠道、沟通机制,以及互操作性请求的处理流程。
FSFE 在此案中支持欧盟委员会的立场。法院在批准 FSFE 介入的命令中明确承认,本案结果 "可能对自由及开源软件的供应产生重大影响",并指出限制互操作性义务将阻碍开源开发者和用户将其应用与苹果操作系统连接的能力。
苹果抗辩的技术意涵
苹果的六项抗辩中,有三项直接涉及技术实施细节,值得开发者关注:
"面向未来的有效互操作性" 要求:苹果质疑委员会要求其确保互操作性机制具备前瞻性(future-proof)的合法性。从技术角度看,这意味着苹果需要公开稳定的 API 接口,并承诺在系统更新中维持向后兼容性 —— 而这正是开源项目长期依赖的基石。
时间线要求:委员会规定了苹果处理互操作性请求的时限。苹果认为这些期限过于严格,但对于开源社区而言,明确的响应时间表是规划开发周期的必要条件。
技术参考程序要求:委员会要求苹果建立标准化的技术参考程序,以便开发者提交互操作性需求。这实质上是在要求苹果将其内部技术决策过程部分透明化。
此外,苹果还援引《欧盟基本权利宪章》和比例原则,主张 DMA 第 6 (7) 条本身可能违宪 —— 这一抗辩若成立,将对整个 DMA 监管框架产生深远影响。
开源开发者的合规边界分析
此案的核心在于界定 "互操作性" 的技术边界。对于希望在 App Store 生态中分发开源软件的项目,以下合规维度需要重点关注:
API 访问层级:DMA 第 6 (7) 条要求苹果向开发者开放实现互操作所必需的技术信息。实践中,这意味着开源应用可能需要访问此前仅限苹果自有应用或特定合作伙伴使用的私有 API。开发者应建立 API 使用清单,区分公开 API、受限 API 和完全私有 API,并评估每种访问路径的法律风险。
硬件功能调用:案件涉及硬件功能的互操作性,包括传感器、芯片特性等底层资源。开源项目若需调用这些功能,必须确保符合苹果的技术参考程序要求,同时保留 GPL 等开源许可证下的代码可审计性。
透明度义务的对冲策略:委员会决定要求苹果提高透明度,但开源社区需要反向思考 —— 如何在遵守苹果程序的同时,保持开源项目自身的透明度和可 fork 性。建议建立双轨文档体系:一套面向苹果的合规文档,一套面向社区的技术文档。
时间敏感型开发的缓冲设计:鉴于苹果可能挑战响应时限,开源项目不应将关键功能发布与苹果的互操作性审批强绑定。建议采用功能开关(feature flags)和渐进式发布策略,为审批流程预留缓冲期。
技术实施策略建议
基于当前案件进展,开源项目可采取以下技术实施策略:
建立互操作性需求追踪矩阵:将应用功能映射到对应的 iOS/iPadOS 系统服务,标注每项功能依赖的 API 类型(公开、受限、需申请)。当苹果的技术参考程序正式运行时,可快速提交针对性的互操作性请求。
模块化架构设计:将可能受互操作性限制的功能封装为独立模块,便于在苹果拒绝特定 API 访问时快速切换实现方案(如从原生 API 转向 Web 技术或服务器端处理)。
社区驱动的合规监测:鉴于 FSFE 是此案中唯一代表民间社会的慈善组织,开源社区应建立机制跟踪案件进展,特别是法院对 "自由软件供应" 影响的认定逻辑。
多平台抽象层:对于同时面向 Android 和 iOS 的开源项目,建议强化跨平台抽象层,降低对 iOS 特定互操作性功能的依赖,分散合规风险。
风险与不确定性
此案存在若干未决的技术法律问题:
开源许可证与平台条款的冲突:GPL 等 copyleft 许可证要求衍生作品同样开源,而 App Store 的分发条款对此存在限制。DMA 第 6 (7) 条能否为解决此类冲突提供法律依据,尚待法院澄清。
互操作性的范围界定:苹果主张委员会 "误读" 了第 6 (7) 条,暗示互操作性义务应有更窄的解释。若法院采纳此观点,开源开发者可能无法获得预期的 API 访问权限。
未来兼容性承诺的执行:即使法院支持委员会立场,苹果如何在技术层面确保 "面向未来" 的互操作性,仍缺乏具体的技术标准。开源项目需要准备应对苹果可能的最低限度合规策略。
结语
FSFE 在 T-359/25 案中的干预,标志着开源社区正式介入欧盟数字监管的核心司法战场。对于技术实施者而言,此案不仅是法律议题,更是架构设计的前置约束条件。
建议开源项目维护者将此案纳入技术路线图的风险评估环节,重点关注欧盟法院对 "自由软件供应影响" 的论述逻辑 —— 这将成为未来数年 App Store 生态中开源合规的重要判例参考。同时,保持对 FSFE 后续提交的干预陈述的关注,其中将包含针对互操作性、软件自由及 DMA 实际影响的详细技术论证。
资料来源
- FSFE 新闻稿:"DMA: The FSFE intervenes against Apple before 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 for the second time" (2026-05-19)
- CURIA 案件文档:Case T-359/25 - Apple v. European Commission
- FSFE 早期干预案例:Case T-1080/23 相关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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